如果公司存在劳务派遣方式的用工制度,则应核查如下内容:

  (1) 核査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的用工制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2) 核査确认公司是否存在使用劳务派遣方式来逃避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3) 核査确认劳务派遣方式是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特殊需要,该种劳动雇佣方式是否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 核査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合法性,主要核査劳务派遣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劳务派遣许可证

  (5) 核査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订立和实行《劳务派遣协议》的合法性,核实《劳务派遣协议》的履行情况,并取得劳务派遣公司给申请公司出具的有关不存在协议履行争议的《证明》。

  (6) 核査公司对劳务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劳务人员的选定、考核及监督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等。

  (7) 核査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的劳务派遣协议的合规性问题。说明劳务派遣公司是否给劳务人员及时发工资、缴纳五险一金、签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是否有明确规定权利义务、派遣期限、劳务费用结算、违约责任等。说明双方能全面履行《劳务派遣协议》,劳务人员的派遣管理工作正常,各期劳务费用已结算,不存在履约争议和纠纷。

  (8) 公司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劳务人员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拖欠工资而受到损害的情形,导致公司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控股股东同意补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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