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审计就是对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具体的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外汇局、银行、投资公司等等。
1986年,审计署对中国工商银行总行198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5亿元,应上缴财政金额8800万元。
1987年,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中国工商银行系统1400多个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10.7亿元。
1988年,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中国银行系统财务收支的行业审计,共审计分支机构130个,查出违纪资金2.7亿元,应补缴财政金额1212万元。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系统财务收支的行业审计,共审计1261个单位,查出违纪资金5.4亿元,应补缴财政金额3102万元。
从1989年至1994年,除1993年外,审计机关每年都对人民银行的财务管理加强监督,促进了中央银行更好的执行国家货币政策。
Copyright © 2017.安徽合肥财税公司一站式代办注册公司代账、工商变更注销、资质办理、知识产权、税务财务等企业财税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All 皖ICP备14021319号-5